注册新公司办理流程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决定的,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提交规定文件;
3、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