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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应该谁来承担

发布时间:2023-04-20 15:55:05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公司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关联公司是指与其他公司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公司。公司出现人格混同情形的,股东不再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应该谁来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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