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的流程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申请人的委托证明等文件;
3、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
4、办理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