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下公司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
3、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