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质押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提供的担保物种类性质不同,债权质押的担保物是权利,进行抵押的担保物是不动产或动产,债权质押与抵押的担保物权设立的条件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禁止质押的动产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