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预审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用地预审申请表以及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批复、备案文件;
2、规划用地红线图、建设项目区位图和选址见意书跟附图、设计方案跟总平图;
3、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报、迟报,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资料。
统计机构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