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以租代征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以租代征将征地补偿款包装成土地租金,以此逃避应当对被征收人进行的合理拆迁补偿,行为属于违法。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