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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建向什么部门举报

发布时间:2023-04-20 16:16:03

土地违建可以向当地城建监察大队举报。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尚可采取措施消除影响的违建,应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建,应限期拆除,如果不能拆除,应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

土地违建向什么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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