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摊销年限新规定应不少于10年。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应将其单独计算摊销,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按合同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