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是物权。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因此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此外,土地使用权人行使权利时应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四条国家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以及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组织、个人依法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六条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所有权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