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与从犯的区别有概念不同和处罚不同。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人;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教唆犯是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从犯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教唆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确立的,所谓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而从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来确立的,也就是居于辅助地位的人,与从犯相对的是主犯
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要视具体案情而定。
事实上,教唆犯和从犯两个类别属于两种不同分类方法,因此彼此有交叉。与教唆犯相同的分类方法是正犯(实行犯)、间接正犯、教唆犯、帮助犯;与从犯同类的是主犯、从犯、胁迫犯。
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教唆犯是指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即故意引起他人实行犯罪犯意的人。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区别1、间接正犯是利用他人实施犯罪行为,教唆犯是教唆他人实施犯罪;
2、间接正犯是属于实行犯,教唆犯是属于从犯;
3、间接正犯和教唆犯的处罚标准是不一样的,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在刑法中,对于共同故意犯罪中,有主犯、从犯、教唆犯。具体概念和量刑规定如下 :
一、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量刑方面,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有“起次要作用”和起“辅助作用”两种。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是教唆犯,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怂勇、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的人,使他人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胁从犯,是指不是出于自愿或者不完全自愿,而是被胁迫、精神受强制下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胁从犯所起的作用比较小,因此,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教唆犯,是指采用劝说、收买、威逼、利诱、授意、怂恿等方法,唆使别人犯罪的人。教唆犯的社会危害性大,特别是教唆青少年犯罪,危害更大。我国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如果教唆犯的作用相当于主犯,按主犯处罚,如果相当于从犯,按从犯处罚;教唆不满18 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