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对于土地使用权人的使用收益,继承人可以继承。此外,如果承包林地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