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有时间上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不同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不同,其中居住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为七十年,工业用地为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和其他用地为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四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