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保证的主债权以及由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责任是指为了债务人不履行其约定的债务时,保证人需要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