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拆迁补偿款应按以下原则分割:
1、私房拆迁款应全部归私房所有权人,私房内生活的其他共同居住人无权分割补偿款;
2、如果私房所有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其对被拆私房拥有的权利进行分割。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