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高院裁定不公怎么办

高院裁定不公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1-19 04:03:15

高院裁定不公,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不服裁定的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高院裁定不公怎么办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法院裁决不公该怎么办

法官判案不公不服一审判决的,在上诉期间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二审会重新审查案情,可以争取改判。如果是二审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官判案不公怎么办

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平的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认为二审法院的判决不公平的,则可以在二审判决做出后,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法院认为确实有错误的,将进行再审如锋程序。

扩展资料:

在很多地方法院,由于各种区域因素等原因,导致某些案件存在不公平的现象,从而使很多当事人的权益直接受损。那么遇到法院或者法官不公平判决或者判错的情况,应该找谁投诉呢?

高院裁定不公怎么办

1、找纪检监察机关投诉

由于法院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法官属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而纪检监察机关就是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和检举。所以想要起诉法院或者法官的话,可以去纪检监察机关。除此以外,纪检监察机关还会受理法院和法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的申诉。

2、找法院本院纪检部门投诉

对于法院本院的纪检部门和上面的纪检监察机关相似,主要是对该法院内部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检举进行受理,对工作人员不服处分的申诉进行受理。所以,如果想要投诉法官,可以直接找本院的纪检部门。

3、找上级法院进行投诉

根据我国的《法院组织法》规定: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有违法判案的行为,可以向上级法院上诉,判决已经生效的,可以申请再审进行纠正。

所以,当事人如果真的遇到不公平审判的情况,运橡租都可以进行投诉或者再审申旁兆请的。如果经监察机关调查,证明确有法官违法判案的事实,那么可以对法官进行纪律处分,严重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院判决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高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省高院或最高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到检察机关申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高院裁定不公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零六条 原裁判和调解书执行中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法官裁定不公怎么办

法院判决不公,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温馨提示:
本文【高院裁定不公怎么办】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