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限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自取得使用权之日起算。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