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法院会延期审理,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案件的当事人因为疫情无法到庭,属于法律规定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的情况,法院可以因此延期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