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基本农田的惩罚措施: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或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并处罚款;如果行为人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构成犯罪的,对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