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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么补救丢失的借条

发布时间:2023-04-20 17:41:53

借条丢失的,可以按照之前借条案中约定的条款重新约定,再有双方当事人重新签字盖章等。如果无法重新补签丢失的借条,可以收集其他可以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要怎么补救丢失的借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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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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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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