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贷行为涉嫌犯罪,但是借贷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具体情况为借款人对于出借人涉嫌犯罪的行为并不知情,不影响借贷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