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建造的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倒塌的,则由开发商进行赔偿;如果是因为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的,则不能获得赔偿,而一般由人民政府组织重点帮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