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是:
1、隐名股东享有分红权、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等权利;
2、显名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依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