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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发布时间:2023-04-20 18:09:55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团结互助、方便生活与公平合理的原则来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对于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相邻关系,可按照当地习惯。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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