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项目包括的内容有:
1、改造城市规划结构,实行合理分区;
2、改善城市环境,减轻噪声污染,绿化并整顿开阔空间的利用状况等;
3、调整城市工业布局;
4、完善城市道路系统;
5、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并组织大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旧街坊改造成完整的居住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