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有产权,但是仅限于产权车位,产权车位的产权一般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将车位出售,业主购买产权车位后可以办理产权证。无产权车位没有产权证。无产权的车位只有使用权,开发商不能对车位进行出售,业主即使购买了,也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而无法对车位办理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