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路两边违章建筑的拆迁不进行补偿。但是违章建筑的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违法建筑人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且出让年限尚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