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的管辖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