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属于债务人,债务人是指在债权债务合同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债务责任的人,借款人在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负有偿还借款的义务,因此借款人属于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