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包括农村和城市郊区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的土地以及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根据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但使用土地的单位与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