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
1、如果是居住用地,则使用年限最高为七十年;
2、如果是工业用地,则最高为五十年;
3、如果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则最高为五十年;
4、如果是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则最高为四十年;
5、如果是综合或其他用地,则最高为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