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为了对债务进行打包,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是在不转移财产占有的基础上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只有在债务人不旅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才有权利处理该抵押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