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20 18:57:51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1、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按0%缴纳;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2、月营业额在2至5万的,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0.6%征收,未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纳税;

3、月营业额在5至10万的,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1%征收,其他部分征税不变;

4、月营业额超过10万的,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1.8%征收。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温馨提示:
本文【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