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赁土地合同的最长期限是20年。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而对于长期使用的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其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