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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土地使用期限

发布时间:2023-04-20 19:18:33

如果动迁土地为住宅建设用地的,则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则使用期限为40年。根据法律规定,动迁土地的使用期限与征收行为无关,与土地的性质有关。

动迁土地使用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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