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消灭的情形有:
1、地役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的,供役地权利人解除地役权合同后,地役权消灭;
2、地役权人有偿利用供役地,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没有支付费用,供役地权利人以此解除地役合同的,地役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
(一)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
(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