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村里的违建,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进行拆除。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违建人逾期不改正的,政府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