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债务,其股东则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