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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连带责任在实践中的运用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20 19:47:20

无限连带责任在实践中的运用有:公司股东混同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以此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在实践中的运用有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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