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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

发布时间:2023-04-20 19:52:16

“撤村建居”的宅基地不需要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进行调查统计,而不进行登记,调查统计时需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撤村建居”的宅基地如何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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