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与诉讼。公司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继续存续,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条
公司依法清算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前,有关公司的民事诉讼,应当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公司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负责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尚未成立清算组的,由原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