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上可以添加名字,但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登记规则》第二十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及土地的主要用途发生变更的,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及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及时申请变更登记。
不经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的转移,属于非法转让,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