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一般会按照房产证进行补偿,其补偿属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但如果是在农村地方进行征地补偿,一般按照户口本上的人数给予相应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