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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企业没有营业执照怎么补偿

发布时间:2023-04-20 20:37:36

征地时拆迁企业按照被征用地的面积进行补偿,与营业执照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征收企业房屋价值的补偿,应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征地拆迁企业没有营业执照怎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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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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