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应当立即废除

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应当立即废除

发布时间:2023-04-20 20:37:56

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应当予以废除。开发商为盈利而进行拆迁,有关拆迁补偿问题应当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而不应当由政府制定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应当立即废除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温馨提示:
本文【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应当立即废除】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