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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发布时间:2023-04-20 20:40:47

土地使用税一般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如果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属于不同地方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如果在同一省或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以内的,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应当在当地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纳税地点缴纳。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在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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