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积金需要以下证件: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所在单位的提取证明;
3、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4、购买住房的相应证明;
5、其他证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