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主张不支付中介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则不得请求支付中介费用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