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贴的印花税票不可以申请退税。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对于多贴的印花税票,不得申请退税或者低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低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