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和建房被拆有补偿,其补偿方式是:
1、给予另外一处宅基地以及其他物质方面的补偿;
2、安排安置房进行补偿;
3、以货币赔偿的方式进行补偿。
当事人可自行选择补偿方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